2005年12月12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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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染病,医院免责”是霸王条约?
秦仲阳 黎云

  近日,广东惠阳市一患者手术时需要输血4000CC,术前,患者的哥哥被要求签一份输血协议,上面写着“因条件有限,不能保证输血后出现传染病的可能性,假如以后出现艾滋病、梅毒、乙肝等,医院不负任何责任”之类的内容。
  患者的哥哥对着协议心生顾虑,他认为这份医院事先印制好的协议是霸王条约,是医院在推卸责任。

  医院都有这种“协议”
  这家医院的内科负责人接受笔者采访时承认,医院确实有在输血前让患者或家属签字的书面协议,叫做“输血治疗同意书”,所有需要输血的病人或家属都要签字,这是医院多年来的规定,其他医院也是这样做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通过血液传染的疾病越来越多,而病情需要不得不输血救命时却因各种原因无法绝对保证所输的血液不会给患者带来传染病。签下“输血治疗同意书”,既是医院降低风险的一种手段,也是事先让患者知情并承担输血后果的一项必要措施,并不是什么霸王条约。

  医院是按章办事
  惠州市中心医院输血科主任熊燕告诉笔者,输血前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确实是各家医院的常规做法,它是根据卫生部2000年6月发出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而实施的,不是医院自己制订的。
  《规范》第二章第6条规定,决定输血前,医生要向患者及家属说明传染疾病的可能性,征得同意并在同意书上签字才能输血。
  熊燕表示,输血是救命的重要手段,但能不输血就尽量不要输血,因为任何外来的血液进入人体后,都有可能产生不良后果,而这种后果是目前技术手段还无法绝对避免的。

  血站也不保证血液绝对安全
  惠州血站检测科主任万小春表示,医院的这种做法是正常的,因为虽然血站在供血前每个项目都采用进口、国产试剂多种多人同时检测两遍,检测成本高很多,并限制一些特殊人群献血,但血站供血目前也不能保证100%的安全。
  万小春说,目前血液检测技术还没法达到那种绝对程度,有的传染病在血液中没有达到一定数量是无法检测出来的,目前血站只能检测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转氨酶等五种,别的还没法检测。
  惠州献血办公室主任高巨广则表示,医院叫病人签的这个同意书只是一种告知,并不是生死状,如果真的查出是输血方面的问题,医院或血站都会承担自己的责任的。
                   (秦仲阳 黎云)